萨特的存在主义是最激进的一种自由哲学。在他的思想中,自由不是一种可以行使或放弃的权利,它是一种判决——人被判为自由。萨特在他的代表作《存在与虚无》以及后来的演讲《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》中,对这个主题做了最极端也最诚实的展开。
人被判为自由
"人被判决为自由。"萨特的这句话不是一句浪漫的宣言,它更像是宣判。因为人是自由的,所以人没有借口。你不能说"我别无选择"——因为你总可以选择不选择,而不选择本身也是一种选择。你不能说"我的出身决定了我的命运"——因为你完全可以在你的处境中做出与出身相反的选择。你不能说"我的性格让我做不了那个"——因为性格不是固定不变的,它是你过往选择的总和,而你每时每刻都在重新塑造它。
萨特区分了"自在的存在"和"自为的存在"。物质对象是"自在"的——一块石头就是一块石头。它的存在是充实的、饱满的、没有空隙的。它是它所是。人是"自为"的——人的存在有"空隙"。人不是它所是,人是它所不是。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人永远处于一种"未完成"的状态。一个打字员不仅仅是打字员——她还可以成为别的什么东西。她在任何时候都有超越自己的当前身份的能力。正是这种自我超越的能力——自由——构成了人的存在本身。
自欺
自由的重负让人难以承受。面对这种让人不安的自由,人常常逃避到"自欺"(Mauvaise foi)之中。萨特用他标志性的生动笔触描述了自欺的两种典型形式。
第一种是把自己"物化"。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咖啡馆的侍者。他的动作有些过于夸张——他端盘子的姿势像在表演,他的微笑有些过于职业化,他的"侍者腔"有些过于完美。萨特说,这个侍者在扮演"侍者"这个角色,好像他就是一个侍者,就像墨水是一个墨水瓶一样。但实际上,他永远不可能完全等同于"侍者"——因为他是人,不是物。他的自欺在于否认了自己的自由,把自己固化在一个社会角色中。第二种形式是把自己"无责任化"。有人说"我没办法,我生来就是这样的人"——这是在把自己的自由抛在脑后,好像性格是天生的不可改变的东西一样。
他人即地狱
萨特在戏剧《禁闭》中写了一行著名的台词:"他人就是地狱。"这可能是被误解最多的哲学命题之一。萨特不是在说人际关系就是痛苦的折磨,而是在说:他人的目光会把我们"物化",把我们从一个自由的存在变成一个被定义的客体。在《禁闭》的场景中,三个死后的人被困在一个房间里。他们无法彼此坦诚,也无法逃避彼此的目光。每个人都在通过他人的目光来定义自己,同时也用自己目光去固化他人。所以地狱不是酷刑室,而是他人的注视。
萨特在这里揭示了人的一个深刻困境:我们需要他人的承认来确认自己的存在,但在他人的承认中,我们又失去了自由。这是一种不可解决的结构性张力。萨特不认为这是可以"解决"的——他认为这本身就是人类处境的基本特征。重要的不是逃避这种张力,而是诚实地面对它。
萨特在今天
在社交媒体主导的社交世界中,萨特关于"他人目光"的分析比以往更加贴切。我们发一条朋友圈之后,那种频频查看"谁点赞了"的冲动,不就是对他人的承认的渴望吗?我们用别人的目光来确认自己存在的价值——这恰恰是萨特所描述的人的处境。但萨特会说:真正的问题是,你永远无法通过别人的点赞来获得真正完整的自我。他人的目光是一条无底洞——你往里面填多少东西都不会满。只有当你选择不再把自我的定义权交给他人——不再说"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别人期望我如此"——你才能真正开始存在。这不意味着你可以完全摆脱他人的目光,而是意味着你意识到了那种目光的力量,并且选择在被注视的同时保持自由。